歸納起來:
壹、若追究網絡公司的違約責任:
1、主要根據是《合同法》,與用戶與網絡公司簽訂的協議的具體內容。由於是約定責任,最主要還是看協議的內容。
2、由於該協議壹般都有網絡公司擬定,用戶只有點擊確認或不確認的權利,所以這屬於格式合同,當協議中的條款出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時,以有利於用戶的解釋為準。
二、追究網絡公司的侵權責任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中的以下條款:
1、第二條 適用範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根據本規定,用戶在此主要訴求的權利是隱私權。
2、第三條 被侵權人的請求權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三、對於侵權責任,網絡公司的抗辯根據主要有以下:
1、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對於這種情況適用何種責任原則法律並無特別規定,所以應該是按過錯責任來追究,網絡公司需要舉證自己對於泄露用戶信息情況自己並無過錯來抗辯。
2、第二十八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公司可以舉證侵權行為是由於黑客(第三人)造成,應該由黑客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自己。
註:在追究侵權責任時,用戶需要舉證自己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證明損失與信息被泄之間的聯系,按照妳因此產生的損失而進行賠償認定,所以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來追究網絡公司的公侵權責任難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