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勞動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在通過上述途徑主張工資的同時,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向妳支付額外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壹條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