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貿詐騙屢禁不止,不是因為我們太年輕,而是騙子的套路太深。通常他們會成立壹個看似無形的虛擬公司,然後和妳簽訂銷售合同,購買妳的商品,貨到後按月付款。對於之前的小額交易,他們都及時付款。別擔心。這只是壹個贏得妳信任的騙局。他們壹般在最後壹批貨之後就消失了,或者他們接受了壹點定金,然後消失在中國的廣袤大地上。
2.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初期,並沒有馬上使用空白支票,而是先處理少量現金,以此來贏得妳的信任,等待妳對他的完全信任。他說,妳想要什麽?貨越大,不方便現金。希望通過支票獲得大量的貨物,然後在到期日之前用空白支票進行詐騙。
3.有壹個案例,國內某公司A與肯尼亞某公司B簽訂農藥產品銷售合同,指定中國信保作為擔保。A公司將三批貨物依次交付到B公司指定的蒙巴薩港,並通過銀行托收的方式將第壹批貨物的全套正本單據交付給B公司指定的烏幹達銀行。但付款到期時,B公司既未付款也未提貨。因此,A公司要求另壹家銀行通過交單銀行退回全套單據,但另壹家銀行退回的提單是彩印件,不是正本提單。然而,當A公司通過中國信保聯系B公司時,B公司反映並未與A公司簽訂合同..於是,A公司認定有人冒名頂替B公司,與他們簽訂了合同。通過偽造文件、簽名和員工身份,在烏幹達註冊的中介機構利用知名度和信息,以烏幹達、肯尼亞或國外知名公司的名義簽訂虛假合同實施詐騙。
如果不幸被騙,應及時采取適當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如向中國國際刑警組織報案,並派人到貨物所在地處理貨物的退貨或中轉事宜,將損失降到最低,並向主管部門和使館經商處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