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互聯網行業發展初期,資金短缺,銀行不給貸款,所以資金來源主要是天使投資+VC+PE,這些投資機構壹般以海外為主。換句話說,互聯網公司從成立之初基本都是中外合資企業。
但根據中國法律,電信相關企業(包括互聯網)的海外投資有非常嚴格的限制,合資企業基本不可能獲批。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合資企業都采用了VIE架構,繞過了這層政策監管。
但是到了上市的時候,證監會就不會管那麽多了。它將VIE結構視為對法律和政策的規避,其合法性值得懷疑,因此不會在中國上市。
所以就是這樣的情況:缺錢——引入外資——成為合資企業——采用VIE結構——無法在國內上市。
這是早期互聯網公司走出國門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強調前期,是因為當時人民幣資金很少,外國投資者只能用外國資金投資。現在有了人民幣基金就好多了。
後期互聯網公司還是去海外上市,國內和國外審批的差異確實是主要原因。
互聯網公司發展很快,所以總是很缺錢。C輪融資後,他們將準備上市進行大規模融資。而大部分企業可能此時才剛剛開始盈利,不符合國內上市連續三年盈利的條件。如果等兩三年再上市融資,我們已經錯過了最好的發展時機。為了抓住這壹業務發展的時機並提前籌集資金,大多數互聯網公司仍然瞄準納斯達克和其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