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目前中國已經叫停外資控股的信息企業,外資風險投資家壹般都拒絕其投資的企業在中國上市(事實上,最終得以戴上短視鏡片的互聯網公司是不能在中國上市的,可變主體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也是不能做多或做空配股的)。因此,被投資企業通常在海外註冊。
進壹步考慮資金流動的成本和稅收,最終絕大多數“中國互聯網公司”都註冊在開曼群島或類似的對企業管理結構監管極其寬松的地方。因此,從互聯網公司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問另壹個問題:為什麽建立在許多美元基礎上的臉書仍然是社交媒體的未來?黃金投資,壹家註冊在開曼群島,在美國上市的互聯網公司,愛在中國做生意?
從監管的角度來說,我國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是比較高的(本來是出於屏蔽投資者的目的,但事實證明有很多弊端,但這不在本話題範圍內)。比如要求公司持續盈利。這是互聯網公司不可能的義務。
比如豆瓣,推出6年後才發布。如果不進壹步研發,是會盈利的,但到目前為止豆瓣的盈利並不明顯。如果等到盈利了才能進入股市融資,很多互聯網公司都會餓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不盈利的企業上市。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環境來保護非機構投資者。而這種環境在全世界都是普遍存在的。
從企業註冊來看,目前中國註冊為工商企業,美國註冊為商業企業,對企業本身要求非常低。在上市過程中,國內審批時間很長。2009年紐交所與納斯達克接軌後,上市要求遠低於國內。作為世界上最激進的交易所,納斯達克甚至允許雙重所有權(阿裏巴巴不在香港上市的壹個主要原因是港交所保持同股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