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接前準備。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會計人員必須做好以下準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
(2)未登記的賬戶應當登記,並制作余額,在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所有應移交的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寫出書面說明。
(四)編制移交清單,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單據、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在移交清單中列出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交接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事項和會計人員情況向接班人介紹清楚。
(2)換乘點集合。交接人員在離職前,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所負責的全部會計工作移交給接班人員。接收人應根據交接清單逐項認真收集材料。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應按會計賬簿記錄的余額當面交付,不得短缺。當換證人員發現不符或“白條到庫”時,交接人員負責查明並在規定期限內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應與會計賬簿記錄相符。有價證券的面額與發行價格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會計賬簿中的余額進行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交接清單中說明,由交接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保持壹致,如有未清項目,應編制銀行對賬調節表;各類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當與總賬中相關賬戶的余額相壹致;重要實物要當場清點,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款要與往來單位和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章等物品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實際操作有關數據,確認有關數字無誤後,方可進行交接。
(3)專人負責監督。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督。通過監督,確保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確保會計工作不受人事變動的影響;確保移交雙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壹方以欺淩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移交清單應由監理審核並簽字蓋章,作為雙方明確責任的憑證。
(4)移交後的相關事項:
①會計工作交接後,交接清單應由交接雙方和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交接清單應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主管人員的職務和姓名、交接清單的頁數、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②接收方應繼續使用交接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的連貫和完整。
(3)移交清單壹般應填寫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存檔壹份。
我是新會計,想知道交接時需要註意什麽,比如企業性質,要交的稅的種類,賬簿和以前憑證的交接,財務印章等。
會計工作交接應註意什麽根據《會計工作基本規範》的規定,出納(包括臨時出納)因故不能在原出納崗位工作時,應與接收人(包括原經辦人)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辭職。這是出納對工作的職責,也是區分交接人員和接管人員責任的重要措施。
1.移交要求
出納交接時要做好兩件事:壹是交接人員和交接人員辦理手續;第二,交接過程必須有專人監督。交接時,要清理財產,核對賬賬。交接清楚後,要填寫交接表,對所有交接的車票、資金、物資要編制詳細的交接清單,並按冊清點交接人。交接檢查無誤後,由交接、接待、監督各方簽字蓋章。
2.移交內容
出納交接工作的壹般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庫存現金(現金、金銀珠寶等。)、有價證券(證券、股票、商業票據等。)等貴重物品,要根據會計賬簿上的有關記錄,逐壹支付。
(2)交接支票(空白現金支票、作廢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發票(空白發票、已使用或作廢發票的存根聯或作廢發票的其他聯等。)和印章(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章、印章和印鑒卡,以及現金收付、銀行回單、銀行付款等業務印章)。
(3)支票和發票的號碼必須連接,交接時要註意清點。
(4)出納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付款收據(空白收據、使用過或作廢的收據存根聯或其他作廢收據聯)和支票簿應核對清楚,妥善保管。
(5)出納時的賬簿(現金簿、存款日記賬等。)進行交接時,接收人應檢查帳物是否相符、帳物是否完整。
(6)其他相關會計資料(銀行對賬單、應由出納保管的合同、協議等。)、相關會計憑證、會計用品交接時要列出清單並認真記錄。
(7)企業證書。主要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發票領購簿、地稅通行卡等。
(8)銀行存款賬戶應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並編制銀行對賬單。
(9)轉讓方應將保險箱密碼、鑰匙、辦公室鑰匙、辦公桌鑰匙和鑰匙卡逐壹移交給受讓方。移交後,應立即更改密碼和相關鎖。
3.收銀員交接註意事項
出納工作交接註意事項:
(1)現金余額:現金收付單據全部入賬,黃金賬戶余額隨交接準確。
(2)銀行存款余額:將所有銀行收付單據入賬,並作出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最好是帶著憑證在銀行打印壹份臨時對賬單,準備壹份余額調節表。
(3)所有收到的銀行付款憑證(包括支票、貸記憑證、電匯單、匯票委托書等。)應登記在交接表上(特別是編號文件)。這壹點很重要,因為如果付款發生前沒有記錄,與妳無關,說明是前面收銀員做的)
(4)收到銀行印章時,最好在收到後的印章上做個小標記(壹般分不清),以防有東西能分辨出是在妳之前還是之後。
轉賬支票的蓋章與現金支票相同,左邊是財務章,右邊是法人章。不同的是:轉賬支票(左上角用兩條斜線交叉),收款人為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背書),盡量寫清楚(沒有掛失風險,只要對方不背書就行);現金支票(未劃線),收款人為我公司(背面銀行蓋章)或個人(現金支票不能開給對方公司)。
(5)交接單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
(6)仔細看發票。發票數量與事實相符。企業賬戶應與銀行賬戶壹致。現實和實踐是否壹致。托管賬戶是否符合慣例。我們需要檢查壹下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算。
(7)有時間的話,查壹下單位往來賬戶。個人賬戶要查
總之,壹定要註意會計交接。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會計各方面都要驗證。交接後原會計無責。
交接會計工作要註意什麽?可以手工記賬,然後按月余額入賬。至於稅,看稅務登記就知道是不是壹般納稅人,也可以打電話到稅務局。我不要妳的那份,妳留著吧。
我的QQ號是326096239,請聯系我!
和會計公司交接工作需要註意什麽?會計公司主要是給妳提供對外的賬目、報表、繳稅表格、統計數據,或者幫妳查營業執照;把總賬的賬、表、現金賬本拿回來,寫壹個交接單,記下從幾號到幾號的賬。如果在此期間賬目有任何問題,妳仍然可以找到他。這是法律責任。
采納它
會計崗位交接需要註意哪些事項?現金賬要相符(與會計賬相符),銀行存款賬要相符(與核對銀行對賬單相符),其余都不是很重要。
會計人員離職交接時應註意哪些事項。如何進入會計崗位?我是新手1。移交已完成和未完成的憑證、賬簿及其他相關事宜。
2.梳理壹下什麽是應收賬款(已付)和應收票據(已付)。
3.盡快熟悉財務軟件
4.在實際工作中,負責編制公司會計憑證,審核、裝訂、保管各種會計憑證,登記、保管各種賬簿;每月準備會計報表;負責監督公司財務運作,及時與出納核對現金,做到賬賬清。
剛到壹家工業企業接手會計工作,正在和以前的會計做交接工作。需要註意什麽?會計交接工作程序
1.移交前的準備工作。
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會計人員必須做好以下準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
(2)未登記的賬戶應當登記,並制作余額,在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所有應移交的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寫出書面說明。
(四)編制移交清單,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單據、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在移交清單中列出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交接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事項和會計人員情況向接班人介紹清楚。
2.交接點集合。
交接人員在離職前,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所負責的全部會計工作移交給接班人員。接收人應根據交接清單逐項認真收集材料。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應按會計賬簿記錄的余額當面交付,不得短缺。當換證人員發現不符或“白條到庫”時,交接人員負責查明並在規定期限內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應與會計賬簿記錄相符。有價證券的面額與發行價格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會計賬簿中的余額進行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交接清單中說明,由交接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保持壹致,如有未清項目,應編制銀行對賬調節表;各類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當與總賬中相關賬戶的余額相壹致;重要實物要當場清點,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款要與往來單位和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章等物品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實際操作有關數據,確認有關數字無誤後,方可進行交接。
3、專人負責監督。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督。通過監督,確保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確保會計工作不受人事變動的影響;確保移交雙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壹方以欺淩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移交清單應由監理審核並簽字蓋章,作為雙方明確責任的憑證。
監督的具體要求是:
(1)壹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督。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單位負責人監督交接。必要時,主管單位可派人監督交接。
必要時主管部門會派人監督交接,也就是說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單位監督或者主管單位認為有必要參與監督。
通常有三種情況:
壹是下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監督交接,主管單位需要派人代表主管單位監督交接。比如因單位撤銷、合並,辦理交接手續。
二是下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盡快監督交接,主管單位需要派人監督交接。如果主管單位指示下屬單位更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但下屬單位負責人以各種借口拖延交接手續,主管單位應派人監督,督促交接。
第三,下屬單位負責人不宜單獨監督送達,需要主管單位共同監督送達。如果下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發生矛盾,主管單位有必要在交接時派人與主管壹起做工作,防止單位負責人借機刁難。另外,當主管單位認為交接存在壹些問題,需要派人監督交接時,也可以派人監督交接。
4.移交後的相關事項:
①會計工作交接後,交接清單應由交接雙方和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交接清單應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主管人員的職務和姓名、交接清單的頁數、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②接收方應繼續使用交接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的連貫和完整。
(3)移交清單壹般應填寫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存檔壹份。
會計交接註意事項:
第壹,交接單要寫清楚,看交接單上的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
第二,要仔細閱讀發票。發票數量應與事實相符。企業賬戶應與銀行賬戶壹致。現實與實踐是否相符。托管賬戶是否與實際相符。我們應該清點倉庫和固定資產。
第三,有時間的話查壹下單位的往來賬戶和個人賬戶。
總之壹定要註意會計的交接,否則後果自負,不要怕麻煩。我們必須核實會計的各個方面。交接後原會計不負責。
我是新會計。剛找到壹份會計事務所的工作,馬上就要交了。不知道怎麽交接,要註意哪些事項,好讓他列出所有要交接的東西。
有的會接受,不接受就約出來。
最好有個老板監督妳們兩個交接。
接管會計工作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如何操作?1.移交前的準備工作。
(1)已受理的經濟業務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會計憑證。
(2)未登記的賬戶應當登記,並制作余額,在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所有應移交的材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寫出書面說明。
(四)編制移交清單,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單據、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當在交接清單中列出會計軟件、密碼、數據磁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時,應向交接人員明確介紹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事項和會計人員。
2.按照轉單壹個壹個轉。
接收人應根據交接清單逐項認真收集材料。具體要求是:
(1)現金按照會計賬簿記錄的余額當面交付,不得短缺。當換證人員發現不符或“白條到庫”時,交接人員負責查明並在規定期限內處理。
(二)有價證券的數量應當與會計賬簿記錄相符。有價證券的面額與發行價格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會計賬簿中的余額進行交接。
(3)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交接清單中說明,由交接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壹致。如果有未清項目,應編制銀行對賬調節表;各類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當與總賬中相關賬戶的余額相壹致;對重要實物進行實地盤點;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應與往來單位和個人進行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章等物品必須交接清楚。
(六)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實際操作有關數據,確認有關數字無誤後,方可交接。
3.負責監督的人。
監督的具體要求是:
(1)總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督交接。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單位負責人監督交接。必要時,主管單位可派人監督交接。
主管部門派人與監督員壹起工作的情況:
(1)對下屬單位負責人無法監督。比如因單位合並,辦理交接手續;
(2)下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盡快督促交付。如果主管單位指示下屬單位更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但下屬單位負責人以各種借口拖延交接手續,主管單位應派人監督,督促交接。
(3)下屬單位負責人不宜單獨監督送達,需主管單位共同監督送達。如果下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發生矛盾,主管單位有必要在交接時派人與主管壹起做工作,防止單位負責人借機刁難。
(4)當主管機關認為交接有問題,需要派人監督交接時,也可以派人監督交接。
4.移交後的相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清單應由交接雙方和主管簽字或蓋章,並在交接清單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主管的職務和姓名、交接清單的頁數、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2)接收方應當繼續使用交接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的壹致性和完整性。
(3)交接清單壹般填寫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存檔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