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需要什麽條件?
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全面推進,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了壹系列在西藏設立企業的便利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內地和外國企業參與西藏的大開發,推動西部和西藏經濟盡快進入正常和跨越式發展的新階段。
1.不需要批準。
在西藏設立企業,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外,其他任何前置審批規定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2.公司註冊時間
企業名稱核準或個體工商戶申請營業執照3日內,設立非公司企業7日內,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
3.註冊資本
西部和藏族自治區也重新規定了設立各種公司的標準,降低了要求。申請註冊時,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子公司數量和集團公司資本總額可分別降低至2000萬元和4000萬元。
4.征稅
為了吸引更多的國內外投資,西藏對來西藏經濟企業的客商給予了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希望國內外客商投資的企業成為西部和藏區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從上面可以看出,在西藏註冊公司的要求並不高,優惠政策也很多。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高海拔,很多人可能不適應當地的高海拔氣候,因此無法長期定居。所以他們要在這裏創業,首先要想到公司所從事的行業,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