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0億起大案要案
據中國基金會稱,周焯華被控與其他嫌疑人以犯罪集團的形式在229個賭場經營“賭底”,詐騙六家賭博公司和澳門特區政府。(註:“賭底”是指賭客在臺面上賭博時,利用臺面下的杠桿增加賭資)。
根據起訴書,周以太陽城集團和VIP俱樂部的名義,與壹批犯罪嫌疑人從事非法“賭底”業務。以“操作”為組內暗號,參與底註的賭客事先約定好了底註的賭臺倍增。至少從2013開始,集團發展了“代理”,賭客可以每人500萬港幣加入名為“美食公司”的賭博公司,賺取提成分成。
根據管制方案,自2013年3月至20210年3月,以周為首的非法集團在六博企業賭場經營“賭底”,總轉碼金額逾8237.74億港元(約7353億元人民幣),賺取至少26543805億港元(約6543809.2億元人民幣)。
檢察院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四名助理,李詠度假村(澳門)有限公司、澳洲娛樂綜合度假村有限公司、米高梅金典超豪有限公司、澳門威尼斯人有限公司,分別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除了來自特區政府的82.6億港元,永利索賠約7.9億港元,澳娛索賠約1.7億港元,威尼斯人索賠約3億港元。米高梅的補償還有待澄清。
該案庭審原定於9月2日,但因第八名犯罪嫌疑人王柏齡等多名被告人缺席而延期至9月19日。
此前,澳門檢察院表示,經初步調查,認為有充分跡象顯示被捕者分別涉嫌犯有參加犯罪集團罪和領導犯罪集團罪,兩項罪名最高刑期分別為10年和12年。此外,他們還涉嫌犯洗錢罪和非法賭博罪,最高刑期分別為8年和3年。因數罪並罰,周焯華可能面臨最高33年的監禁。
上個月審判了家庭暴力團夥。
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
在這次審判周焯華之前,在中國發展起來的犯罪團夥已經先行審判。
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等人、被告人張、被告人鐘海燕犯開設賭場罪等34起案件。這三起案件均為以周焯華為首的系列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另案處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以來,澳門太陽城賭博中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兼董事周焯華在澳門等地賭場承包賭場,並於2015開始在菲律賓等地開設“SCM聯盟E城”、“UE環球E城”等網絡賭博平臺。
為獲取非法利益,周焯華通過發展股東級代理人和高傭金的賭博代理人,引誘中國境內公民參與跨境賭博,並向中國境內公民推廣網絡賭博平臺。在國內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為賭客提供以資產換取賭資的服務,協助客戶支付跨境資金,追討賭債;利用國內地下錢莊等第三方為賭客提供賭資支付結算。
此外,周焯華等人還通過國內的科技公司提供賭客管理、資金結算、車輛服務等技術支持;在境內設立公司,為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太陽城賭場賭博,參與跨境網絡賭博。
多年來,逐步形成了以周卓華為首,以被告人、張、鐘澤新、賴、龐克勛為骨幹,被告人、麥國雄為成員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人員固定,層級分明,人數眾多。
截至2021、11年底,以周淑華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犯下開設賭場罪,* * *發展股東級代理400余人(其中來自中國的283人),賭博代理6萬余人(其中來自中國的38307人),國內參賭人員6萬余人。
在這份通報中,溫州中院並未提及具體涉案金額,僅提及“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
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張寧寧在周焯華的指使下,為跨境賭博犯罪集團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規定,變相買賣外匯,犯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有組織犯罪法
第三十九條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中發現的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和文件,應當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的需要,可以全面調查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
第四十壹條_ _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涉案財產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依法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嚴格區分非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減少本人財產及其家庭成員財產,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本案無關的財產。對發現確實與本案無關的財產,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予以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時,應當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扶養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和物品。
第四十二條_ _公安機關可以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信息和資料,請求協助調查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可疑交易活動,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並及時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