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需要幾十萬到上百萬的註冊資本。但是1元錢可以讓妳成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老板,因為《個人獨資企業法》對“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沒有具體限制,也就是說1元錢可以註冊企業但不能註冊公司。
很多人興奮於壹元錢可以註冊壹個企業,但專家提醒,門檻低,風險大。個人獨資企業是以個人全部財產投資,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營利性組織。法律不允許其使用“有限責任公司”字樣,以避免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混淆對其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性質。換句話說:雖然註冊資金沒有限制,但是責任和風險都很大,如果失敗了,可能會血本無歸。
專家分析:企業無限責任有助於增加企業信譽。過去,私營企業的信譽低於國有企業,限制了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采取無限責任的形式,會增強個體私營經營者的信譽。
此外,《個人獨資企業法》還規定“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05日內;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給予書面答復,說明理由。”法律對登記機關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條件的個人獨資企業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獨資企業不予登記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而加重了監督登記機關的責任。
據參與《獨資企業法》討論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史濟春介紹,這部法律的出臺在理念和行為上更接近市場經濟。與過去相比,它將使主管部門“打”和“壓”個人申辦企業的次數減少,特別有利於提高農民創辦個人獨資企業的積極性。事實上,早在198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中就有關於個人獨資企業的壹些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頒布,標誌著個人獨資企業被納入法制化軌道,也是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的道路上邁出的可喜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