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優點:方法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我們應該遵守如下法律:
1.熟悉法律法規:要守法,需要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等。妳可以通過閱讀法律文件和參加法律培訓來了解法律法規。
2.遵守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法規後,要嚴格遵守,不得有違法行為。比如,不要隨意占用公共資源,不要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3.註重法律意識: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是不斷守法的重要前提。時刻提醒自己,遵紀守法是人民的義務,是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負責;
4.積極維護權益: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有維護自己權益的勇氣和認知,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5.互助守法:除了嚴格守法,還可以積極幫助身邊的人守法,維護社會秩序。
綜上所述,如果為個人打工,不屬於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體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