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原件;
3、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車船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7、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
8.機動車預約查詢流水憑證申請。
新車出廠的流程:
1,查崗,查機動車,做標準照,錄入機動車信息;
2.註冊審核崗,審核證書,錄入註冊信息,確定機動車號牌,出具受理憑證;
3.在付款窗口付款;
4、領取機動車號牌、登記證書、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但依法不屬於征收範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海關不予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於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對機動車進行檢驗,采集、核對機動車識別代碼拓印膠片或者電子數據,審查提交的證件、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相關部門或機構在線核查,申請人免於提交相關證明和憑證,車管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