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信貸服務,外界並不陌生,很多產品已經融入了大眾生活。但他們也提前誘導過度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甚至出現“裸貸”、“套路貸”等非正規貸款行為。
首先,新規出來後,大學生還能網貸嗎?歸根結底,也要看背後的信用主體是誰。如果信貸主體是經過批準的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那麽大學生可以在網上借款。但如果信貸主體是小貸公司,則不允許。所以分清平臺背後的信貸主體才是關鍵,而不是壹刀切做網貸。
那麽《通知》的發布有什麽影響呢?我給妳詳細解釋壹下。
1.新規的對象是誰?
貸款人:大學生
貸款機構: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規範抵押行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第二,新規說了什麽?
新規主要內容為:壹是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助;三是做好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政策在線解讀和輿論引導;第四,加大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違法犯罪問題的查處力度;五是規範貸款機構及其外包合作機構的營銷行為。同時,加強了個人信息保護,所有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信用信息應及時、完整、準確地報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總之,明確了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同時對營銷、放貸、貸後管理、信息保護進行了嚴格規範。
3.新規有哪些影響?
1,社會消費觀
由於禁止在互聯網平臺上向大學生發放貸款,可以抑制大學生通過網貸平臺盲目放貸以鼓勵各種超出自身經濟能力的不切實際或高消費行為,對其健康成長和順利完成學業將起到重要作用。
2.避免不良信用報告。
大學生缺乏互聯網平臺貸款,也可以減少部分大學生因還款能力不足而導致的個人征信不良,有利於大學生健康成長,避免因征信不良帶來的就業問題。
3.避免暴力催收的影響
銀行和消費金融公司在利率和催收上更加規範,避免學生因為高利率而陷入債務陷阱,避免暴力催收對學生學業造成更大影響。
所以學生群體壹定要註意理性借貸,關註和保護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