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或合夥制
◆公司
◆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獨資或合夥
1.個人獨資企業是由壹個人或壹個公司擁有的企業。沒有合夥人,獨資經營者對企業經營有絕對的發言權。
法律狀況:
◆不是獨立法人。
◆車主承擔無限責任。
◆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或被起訴。
◆個人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可以擁有企業財產。
◆持有者個人對企業的債務和損失負責。
2.合夥企業是由2到20個合夥人組成的商業公司。壹旦合夥人超過二十人,合夥企業必須根據《公司法》第50章註冊為公司。
法律狀況:
◆不是獨立法人。
◆合夥人的責任是無限的。
◆可以公司名義起訴或被起訴。
◆不能擁有以公司名字命名的房產。
◆合夥人對合夥人的債務和其他合夥人遭受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3.註冊要求
◆18歲以上
◆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商業許可證持有人。
◆如果持有人不住在新加坡,他們必須指定壹名住在新加坡的授權代表。
◆自雇人士在註冊新業務前,必須向中央公積金局繳納保健儲蓄賬戶,並且是現有業務名稱的所有人。
4.特點:成立快捷,管理方便,註冊成本低,無需承擔諸多管理責任,到期前必須重新註冊。
5.稅收:利潤產生的稅收按照合夥人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征稅。
公司分為三種主要類型:
◆豁免私人公司。
◆私人公司
◆上市公司
新加坡註冊局對這三類公司的法律地位、註冊程序、運作要求以及董事和秘書的分配都有詳細的解釋。
1,公司所有者(股東)
豁免私人公司:20個自然人以內無機構投資者;
◆私人公司:50人以內的自然人或機構;
◆公眾公司:可以有50個以上的自然人或機構。
2.公司的法律地位
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同於公司的董事或股東;
◆能夠獨立持有資產;
◆股東本身不對公司的債務或虧損負責。
3.註冊要求
◆至少壹個股東;
◆要求至少有壹名新加坡本地董事,年齡在18歲以上,無不良行為。
4.操作要求
◆註冊6個月內,需要指定法律秘書(必須是新加坡本地人);
◆如公司需要審計,應在3個月內任命審計師;
◆每年必須向新加坡註冊局提交年度報告;
◆公司產生利潤時,需繳納企業所得稅(17%,可申請減免稅)。
5.公司倒閉了
◆公司可自行申請註銷;
◆清算可以由新加坡高等法院、股東和債權人強制執行。
有限合夥企業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組成的合夥企業,至少有壹個主要合夥人和壹個有限合夥人。
1,法律情況:
◆不是獨立法人。
◆主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
◆不能擁有有限合夥企業名下的房產。
◆主合夥人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和損失承擔個人責任。
◆有限合夥人對債務或超出其約定部分的債務不承擔個人責任。
2.註冊要求:
如果所有主要合夥人都不是長期居住在新加坡,那麽至少有壹個經理必須通常居住在新加坡(至少18歲)。
3.特點:成立快捷,管理方便,註冊成本低,無需承擔諸多管理責任,到期前必須重新註冊。
4.稅收:利潤稅根據合夥人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個人)/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單壹合夥人的責任通常是有限的。有限責任合夥賦予了所有者作為合夥人的靈活性,同時又像私人有限公司壹樣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1,法律情況
◆獨立於其他合夥人的法人實體。
◆合夥人的有限責任
妳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或被起訴。
◆可以擁有自己名下的房產。
◆合夥人對其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的債務和損失負責,但不對其他合夥人的債務和損失負責。
2.註冊要求
◆至少兩個合夥人,要麽是個人(至少18歲),要麽是公司(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
◆至少有壹名經理長期居住在新加坡(至少18歲,根據公司法不能被取消資格)。
3.特征
◆設置快速簡單
◆與公司相比,需要遵循的手續和流程更少。
◆註冊成本低,遵守監管責任比公司少。
◆股東大會和股份分配無法定要求。
◆只有管理人必須提交年度償債能力報表,證明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能夠償還債務。
◆壹次性註冊
4.稅收:利潤稅根據合夥人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個人)/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