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發展: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未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轉讓股份,被稱為“三板”。新三板和老三板最大的區別就是撮合交易,幅度是30%,超過這個範圍就要披露買賣雙方的信息。
2012以後,經國務院批準,擴大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新增上海張江、武漢東湖、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底,證監會宣布新三板推廣至全國,向所有公司開放。2014,14,285家新三板公司壹次性掛牌,掛牌公司總數達到621家,宣告新三板市場正式成為全國性證券交易市場。
到2005年3月6日2065438,共有2026家公司在新三板掛牌,無論從公司數量還是總市值來看,都已經很龐大了。
終於,2019年10月25日,證監會發布《啟動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拉開了此輪新三板改革的序幕。
2020年6月5438+10月65438+10月9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分層掛牌規則(試行)》等業務規則。
新三板分為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三個層次。每壹層的定位都不壹樣。新三板掛牌條件:
新三板有六個掛牌條件,基本標準簡述如下:
依法設立並存續滿兩年: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