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投資者來說,投資者當然希望重組成功,因為只有這樣,他們基本本金的權益才能得到保障。但既然新時代已經開始重組,這就意味著原股東已經正常出局。在引入更有實力的股東之前,我覺得需要用嚴謹的態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第壹,新時期信托重構的形勢。
其實只要壹個公司沒有破產,欠的錢是壹定要還的。短期內無法還清的,可以延期或者轉為債務。公司欠的錢不還怎麽不破產?而且新時代信托的原始股東權益全部用來還債,最終新時代信托的窟窿也不會那麽大。這次重組,引入了新的股東,新股東支付購買股權的錢顯然是全部用來償還債務。
第二,新時代重組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只要天安財險不破產,習水肯定是天安財險的股東。如果習水的窟窿太大,極有可能引入戰略投資者,可能會稀釋習水的股權,但大概率不會動搖習水第壹大股東的地位。如果引入的投資方想要成為天安財險的控制人,西水將出售自己的股權,或者引入的投資方投入巨額資金增資擴股,直接稀釋西水565,438+0%的股權,這筆巨額資金將成為天安財險的現金流,對天安財險也是壹大利好。
企業資產重組
企業資產重組主要是指在收購、兼並和股權轉讓過程中,對企業下資產的使用權、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利進行轉讓或調整,以優化收購、兼並和股權轉讓後的企業資源。企業資產重組研究主要從1980開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中國企業逐漸意識到企業資產重組對企業長遠發展壯大的重要作用。
財務問題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資產重組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逐漸開始研究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的產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