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信托公司合法嗎?
設立信托公司是合法的,但必須走法律程序。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具有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法;
3.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納稅記錄;
4、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5.財務狀況良好,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6.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總資產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7.股份的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用借入資金入股,也不得用他人委托的資金入股;
8.單個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投資兩個以上信托公司,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65,438+0;
9.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將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權質押或者設立信托,並在章程中載明;
10.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股權投資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50%(以合並會計報表口徑為準);
11、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2.信托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麽?
信任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的,受托人要有良好的信譽。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將自己的財產委托給受托人。
3.信托財產是獨立的。依法設立信托後,信托財產從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財產。
4.受托人是受益人的最大的利益管理信托事務。
信托業務包括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托投資公司可以經營四類信托業務,包括資金信托、動產信托、房地產信托和其他財產信托。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現在要成立信托公司,就必須嚴格按照我國的公司法和相關的法律規範。比如我們需要先申請,再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完成最後的註冊活動。公司內部的壹些管理模式也需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