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產業是由創作、制作、演出、銷售、消費、經紀機構、藝術表演場所及其他配套服務機構組成的產業體系。演藝產品的具體形式包括音樂、歌舞、戲劇、戲曲、芭蕾、曲藝、雜技等各類演出。
演藝產業呈現出幾大特點,地域文化、區位特征等因素對演藝產業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我國演藝市場呈現多種所有制形式、多種文藝表演形式多元化的市場格局;票房收入和商業贊助是演藝行業的主要收入來源,衍生收入和版權收入等輔助收入在演藝行業整體收入中的比重會逐漸增加。同時,我國演藝市場對演員、工作人員、舞臺布景等終端環節要求較高,行業處於初級發展階段,存在產業鏈不成熟、演藝市場分配機制不完善、國有演出院團改革不徹底等諸多問題。
但總體而言,演藝產業作為文化振興的重要組成部分之壹,發展前景良好。現階段,旅遊演出市場和戲劇市場正處於快速發展期,曲藝演出市場、兒童劇演出市場、音樂演出市場等新興市場也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其中,旅遊演出是產業化程度最高的演出領域,已經出現了很多相對成熟的產業化模式,如現場演出模式、主題公園模式、旅遊舞臺演出模式等。戲劇演出是演出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形式。話劇創作頻率高,話劇制作產業化趨勢初步形成,產生了壹批有影響力的品牌企業,如北京西曉堂、上海現代人話劇社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