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況下,還清車貸後,貸款人應按照相關合同規定,在借款人借車時及時返還定金。其實分期購車交續保押金是不合理的,雙方協商可以執行。
2.消費者在簽訂購車貸款合同時,壹定要清楚了解“定金”的相關內容,咨詢清楚續交定金的事宜。消費者繳納的押金是否屬於後期續保押金,如果沒有在貸款人指定的地點繳納保險,這筆押金在還清貸款後是不能返還的,這需要消費者詳細了解。
第二,續保押金,字面意思,壹般是買車買保險時遇到的。妳可以這樣理解。保險到期妳想繼續投保,所以繼續投保。續保保證金是您續保前繳納的保證金,防止到期時您繳納欠款,提前做好準備。
第三,需要註意的是,壹般情況下,保險公司為了降低自身風險,往往會利用銀行或擔保公司作為“風險中介”。銀行和保險公司已經簽署了協議。車主看到這樣的現象,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延伸信息押金,實踐中也稱為押金、抵押風險等。是指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支付壹定的金額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履行時返還或者扣除定金;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支付保證金的人稱為設保人,通常是債務人或第三方。收到押金的人叫抵押權人,他是債權人。壹旦債務人支付定金,定金合同成立並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預期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