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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戰鬥機的區別和特點是什麽?

第四代戰鬥機是目前正在研制的最先進的戰鬥機,其技戰術指標是根據現代高技術局部戰爭的實戰經驗提出的。現代戰爭已經從過去單壹武器的對抗轉變為海陸空三位壹體的全方位較量,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制空權的爭奪。由於通信手段、電子雷達和預警設備的發展,現代戰爭的戰場空前擴大。為了適應這種變化,飛機的作戰半徑也要相應增大,於是對第四代戰鬥機提出了超音速巡航的要求。為了應對敵方強大的電子雷達系統和防空導彈的威脅,飛機具備隱身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隱身無疑提高了飛機的存活率。綜上所述,第四代戰鬥機通常需要以下戰術和技術性能:

第四代戰鬥機的標準通常被稱為4S標準,因為這四個標準的英文單詞都是以S開頭的,即

超強機動性

超音速巡航

鬼祟

用於戰鬥意識和有效性的高級航空電子設備

翻譯成中文,就是“超機動能力”、“超音速巡航”(有些翻譯是不需要加力的超音速巡航,其實是多余的,因為戰鬥機的巡航狀態壹般不需要加力,加力壹般用於空戰沖刺等任務)、“隱身能力”、“戰役意識和效率先進的飛機”(直譯)。

國內有壹些對戰鬥意識和戰鬥力的高級航空學的翻譯,比如“高維護性”、“超視距打擊”。根據F-22的制造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官方文件(/data/assets/corporate/press-kit/F-22-booklet . pdf),更有可能解釋為“高度信息優勢”,即“網絡中心戰”。即戰鬥機成為網絡中心戰的壹個節點,與其他作戰單元共享作戰信息,使戰鬥機飛行員充分了解自身環境。關於翻譯成“超視距空戰”,有網友質疑為什麽BVR不能翻譯成超視距空戰。“BVR”,字面翻譯為超視距,是壹些第二代戰鬥機(如F-4E)和第三代戰鬥機已經具備的能力,但由於雷達等配套軟件等技術原因,BVR能力無法投入實際使用。比如F15使用遠程空空導彈,視距外攻擊的準備時間很短。壹旦對方戰機逼近避開第壹次超視距攻擊,就會進入中近程,甚至往往需要空對空戰鬥來決定勝負。BVR只是字面上的描述。在三代機時代,BVR只能說明在空空導彈技術上滿足要求,但對於戰鬥機來說,還遠遠沒有進入超視距攻擊時代。相對於二代機BVR能力的“先進”思路,三代機回歸註重中近程空對空作戰能力,能量機動原理(即區分二代機與三代機標準的重要標誌)誕生。優勢航電對於戰鬥意識和效能的直譯是“具有先進戰役意識和效能的飛機”。按照洛馬的傾向性解釋,可以翻譯為網絡中心戰情況下的戰場感知能力,即“在多次擺脫敵機後進入視距範圍,利用網絡中心戰的感知能力多次使用超視距打擊”。

因此,戰鬥意識和有效性方面的卓越航空學可以簡單地解釋為“實用的超視距打擊能力”。考慮到3代機大多只有簡單的BVR功能,無法使超視距打擊真正用於實戰,也有可能將其轉化為超視距打擊能力。

至於STOL,也就是短距起降,這是對某型飛機的特殊要求,比如F/A-35,而不是對所有的第四代戰鬥機,所以不能作為4S的標準之壹。

第四代先進多功能戰鬥機兼具戰鬥和突防能力,使其攻擊範圍前所未有,可以打擊戰爭中的全縱深目標。

第四代先進戰鬥機的代表機型有美國ATF和美國F-22猛禽、F35閃電。俄羅斯的S-37“金鷹”(SU47)和米格I.44等。但隨著前蘇聯解體,俄羅斯國力衰弱,新壹代戰機項目緊張緩慢。而F22和F35已經服役或即將服役。

優異的性能必須有先進的飛機設計和生產技術支撐。然而,從本世紀初第壹架飛機誕生到現在的四代機,飛機設計的各個部門,無論是飛機發動機、火控系統還是飛機總體設計,由於目前世界先進技術的限制,都達到了各自技術的巔峰。如果要在各自的局部領域取得技術突破,提高飛機的性能,不僅成本高,而且代價大。鑒於這種情況,世界各地的飛機設計大師們不得不暫時放棄技術突破,尋求另壹種創新——設計思路的轉變。因此,基於飛行/推進/火控壹體化的飛機設計方法應運而生,這就是飛機。

集成設計技術,包括最先進的氣動控制技術——推力矢量技術。代表飛機和戰鬥機代是按照西方戰鬥機代法劃分的。

1:亞音速戰鬥機(噴氣式革命)——代表機型:美國F86、蘇聯米格15、中國殲5(仿制前蘇聯米格15)等。

第壹代戰鬥機的判斷依據:噴氣式和亞音速。從此,戰鬥機的螺旋槳時代進入噴氣式時代,被稱為戰鬥機的“噴氣式革命”。

2.強調超音速性能(超音速革命)的戰鬥機——代表機型:美國的F4和F5、蘇聯的米格21、米格25(二代的巔峰)、中國的殲7(前蘇聯米格21的仿制品)等。

二代戰機的判斷依據:戰機速度首次超過音速,並強調速度越快戰機越強(非能量機動原理設計),被稱為歷史上戰機的“超音速革命”。

3.強調中近距空戰和空對空作戰的多用途超音速戰鬥機(能量機動革命)——代表機型:美制F15、F16、F14、F18、蘇制米格-29、蘇-27、蘇-30(蘇-27的改進型)中國J-6544。

第三代戰鬥機的判斷依據:根據能量機動原理設計的超音速多用途戰鬥機。關於能量機動原理,百度裏很少有人回答到底什麽是第三代戰鬥機,這是壹種利用能量機動原理設計的戰鬥機。越戰期間,美國空軍發現自己的F4比米格-21還快,卻被米格-21多次擊落,甚至在不利的情況下也難以逃脫。這是為什麽呢?。老空軍壹些退役飛行員與科學家合作研究,發現了“能量機動原理”,具體含義比較復雜。這裏就不多說了。能量機動原理是指動能最大、勢能最大的戰鬥機在空戰中獲勝的可能性很大。這些人綜合了二戰以來所有戰鬥機格鬥案例的驚人發現,合理解釋了戰鬥機速度和戰鬥機高度之間的權衡。他們提出了與丹理論相反的能量機動原理,指出速度不是未來設計戰鬥機的第壹要求。組合能量機動原理對飛機的所有性能越好,他們也被當時不了解他們行為的人稱為“戰鬥機黑手黨”。但是F15制造出來之後,壹鳴驚人。F15是第壹架符合能量機動原理的戰鬥機,隨後服役。F16是根據能量機動原理經過精確計算後制造的第壹架戰鬥機。從此美國空軍進入了三代機時代,前蘇聯用了差不多十年的時間才明白能量機動的原理。然後是蘇-27和米格-29。這裏有壹個爭議,就是F14。有人認為F14不符合能量機動的設計原理,但我們還是把它算作第三代戰鬥機,因為當時“戰鬥機黑手黨”在和官員爭論,加上F14的可變後掠翼提供了修正能量機動原理的機會,所以還是認為是第三代戰鬥機。歷史稱之為戰鬥機的“能量機動革命”。

4.隱身性能等4S標準的多用途超音速戰鬥機——代表機型:美制F22“猛禽”和F35“閃電”,以及俄制蘇47(S37)金鷹戰鬥機。

第四代戰鬥機的判斷依據:4S,所以我就不多說了。歷史稱之為戰鬥機的“隱形革命”。

蘇/俄戰鬥機分代的方法是把可變後掠翼的米格-23和美國的F-111分成第三代,前兩代的劃分方法和西方壹樣。第壹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戰鬥機的壹般區別,現在分為三種方法:俄式方法、新美式方法和西化方法。但公認采用的是西方替代法,這裏我只介紹西方替代法。

第壹代:美國F-100,蘇聯米格-19,法國超級神秘。主要特點是采用大後掠翼、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光電、雷達瞄準具,以機槍和火箭為主要武器,以及後來的第壹代空空導彈,最大水平飛行速度1.3 ~ 1.5馬赫。這壹代作為第壹代噴氣式戰鬥機和M2級戰鬥機之間的過渡,服役時間不長。

第二代:美國的F-4,F-104,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法國的幻影III。主要特點是大推力的新型渦噴發動機或渦扇發動機,單脈沖雷達或單脈沖加連續波雷達廣泛應用,以航炮和二代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最大水平飛行速度為M2,推力重量相對較高,中高空飛行性能良好。其中米格-23等可變後掠翼戰鬥機被蘇聯列為單代,而西方認為仍屬於二代水平。

第三代:美國的F-15,F-16,F/A-18,蘇聯的米格-29,蘇聯的蘇-27,法國的幻影2000。主要特點是推重比8的渦扇發動機、全方位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統、電傳操縱系統和先進氣動布局等。武器以空空導彈為主,加農炮為輔,最大飛行速度和高度與二代相近,中低空亞音速和跨音速機動性能突出,具備超視距作戰和下射能力。

第四代:美國的F-22,F-35,俄羅斯的蘇-47。其主要特點是突出的隱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非凡的機動性和敏捷性、短距起降能力(或全環境作戰能力),簡稱4S。采用推重比10的渦扇發動機、相控陣火控雷達、隱身技術和推力矢量技術,以“發射後不管”的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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