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信壹般是三方合同。宜信卓越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為乙方,主要負責協助借款人完成債權轉讓手續,並收取服務費。宜信惠民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為丙方,負責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推薦、貸款便利、支付管理、出借資金的貸後管理及必要的催收,以收取相關賬戶管理費。
而且,從宜信的協議中,我們看不到宜信及其創始人與借款人之間的聯系。但作為宜信旗下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創始人在過程中的作用遠比協議中的兩家公司重要。這裏的資金流向非常復雜,投資人很難看出其中的“門道”。
所謂P2P債權轉讓模式,不同於典型P2P借貸中的“點對點”模式,借款人直接與投資人對接,平臺只負責撮合交易。債權轉讓模式也被業內人士稱為“中間人”模式或“專業貸款人”模式。
即P2P平臺線下尋找借款人,對其進行評估,通過後推薦給專業出借人。專業貸款人把錢借給借款人,取得債權,再把債權轉讓給投資人,投資人從債權中獲得利息收入。
擴展數據:
宜信踩了地雷,壞賬風險依然存在,商業模式受到質疑,不建議在宜信上放貸。
宜信不采取直接P2P的業務模式,而是由宜信控制人以自己的名義充當資金中介,借款人向宜信控制人借款,然後控制人將大量債權拆分,以不同的期限組合打包給真正的資金轉讓方,賺取高額息差。
宜信給投資人兩個選擇,壹是通過宜信平臺直接與借款人交易,二是轉讓宜信已經打包的債權。宜信內部人士表示,只有少數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交易。多數情況下,宜信促成債權轉讓。
人民網-宜信的線下借貸模式受到多方質疑。
人民網-宜信連踩地雷:壞賬風險商業模式仍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