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全院“以案改治、以案改監、以制度改作風”實施方案的兩項主要內容。
(1)改革個案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1.明確的治理責任。壓實院黨委的主體責任、院紀委的監督責任、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和各部門負責人的“壹崗雙責”。院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四改壹案”的組織領導,對普遍性問題綜合施策,統籌管理。黨委書記要落實第壹責任人責任,做好工作部署、推進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壹崗雙責”,指導分管部門明確工作重點,細化工作措施,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和幹部教育。院紀委履行監督協助職責,在成功案例的基礎上協助黨委選案、釋法、用案,切實加強幹部職工廉政教育,建立工作協同協商機制,加強“四改案”全過程跟蹤監督,促進內部管理持續改進升級。各職能部門履行管理責任,對案件暴露的問題舉壹反三,查找管理環節漏洞,加強和改進監管。各部門負責人實行“壹崗雙責”,及時查處和糾正本部門的“人品和* * *性問題”,從自身根源上進行管理。(責任部門:黨委辦公室、紀委監察室,配合部門: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