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立銀行賬戶需要的材料如下: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公章、財務章、公司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七)當地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2.銀行賬戶有哪些類型?
銀行賬戶的類型如下:
1,基本賬戶和基本賬戶是企事業單位的主要存款賬戶,主要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存款單位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該賬戶辦理;
2.壹般存款賬戶。壹般存款賬戶是企事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用於貸款的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賬戶。該賬戶只能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存款。現金不能提取;
3.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境外臨時機構或個體經濟戶為臨時經營活動而開立的賬戶。該賬戶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規定的現金;
4、專用賬戶,單筆資金出,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開立的賬戶稱為專用賬戶,但專用賬戶的開立需要經人民銀行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