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壹:註冊會計師張剛2000年完成對大華公司會計報表審計時,大華公司財務總監提出,確認2000年的會計記錄,不需要核對2001的付款憑證。原因如下:2000的部分發票因收到太晚,無法記入65438+2月的付款會計憑證,公司已全部用轉賬分錄入賬;多年後,公司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抽查;公司願意無遺漏地提供負債業務的描述。
案例二:註冊會計師吳勝發現公司因財務狀況不佳,無力支付所欠A公司65438+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經與債權人協商,達成如下債務重組協議:債權人同意以新興公司生產產品的總成本6萬元抵銷上述債務。今年雙方已履行債務重組協議,但新興公司未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案例三:註冊會計師文立在對H公司的應付賬款進行審計時,發現A公司有賬齡超過3年的應付賬款——600萬元。通過查閱原始憑證和詢問相關業務人員,我們未能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來證明該筆款項的業務性質和確定負債的存在。
案例四:註冊會計師吳勝在對新興公司的應付賬款進行審計時,發現該公司於65438年2月28日購入的G貨,金額為50萬元,已計入65438年2月28日的存貨,並已進行實物盤點。但直到次年6月5日65438+才收到賣方發票,並於次年6月65438+進行賬務處理。本年度無購買及相應負債記錄。
(二)案例分析
通過對第壹個案例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問題:註冊會計師剛在執行抽查未入賬債務的程序時,因客戶已使用轉賬分錄記錄2000年的逾期發票而改變了原審計程序?是否受客戶願意提供無遺漏的債務對賬單的影響?審計程序是否可以因內部審計員的工作而取消或減少?
1.客戶通過轉賬的方式對逾期賬單進行入賬,簡化了註冊會計師對未入賬債務的抽查,降低了進壹步調整的可能性,但這並不影響註冊會計師對2001付款會計憑證的抽查。這種抽查與客戶需要審查完整和正確的報表的原因是壹樣的。
2.客戶提供的無遺漏的債務聲明不能作為適當的審計程序,而只是向註冊會計師提供額外的保證。作為內部證據,其證明力較弱,不能減輕註冊會計師抽查的責任。
3.如果註冊會計師發現內部審計人員具有專業能力和合理的獨立性,並檢查了未記錄的債務,在與內部審計人員討論其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並審查其工作底稿後,註冊會計師可以減少對他打算進行的未記錄債務的抽查,並且永遠不取消抽查。
4.註冊會計師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審查未入賬債務:(1)未填制的購貨發票;(2)客戶上壹年度未審批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3)與客戶討論;(四)客戶管理機構的聲明;(5)與上年賬戶余額相比;(6)期間後期間相關款項的審核;(7)現有的合同、契約、訴訟記錄、律師帳單和信件;(8)主要供應商之間的通信;(9)抽查截至截止日期的相關賬目,如存貨、固定資產等。
第二個案例涉及債務重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債務人的會計處理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所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所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計入當期損益。”為此,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處理應該是:
(1)按照規定將驗證提交被審計單位進行補充會計處理,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金額;
(2)對被審計單位的核實和調整情況應詳細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
(3)如果被審核方拒絕調整,審核員應考慮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核報告。
根據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為了確認被審計單位負債的存在,審計人員必須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對於案例3中發現的審計問題,註冊會計師應補充替代審計程序(追查原始憑證和經辦人員的說明,通過信函方式向對方索取相應的證明等。)除了搞清楚經濟業務的性質,取得對方的確認回復。如果通過上述程序不能獲得足夠的審計證據,審計師應考慮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還要註意的是,相對於資產項目的審計,註冊會計師在審計負債項目時,重點是防止企業低估負債,這往往伴隨著低估成本費用,從而達到高估利潤的目的。負債低估往往是隱藏憑證,不會留下確鑿證據,增加審計難度。因此,註冊會計師在對債務項目進行審計時,應設計壹些特殊程序來找出未入賬的負債。
(3)案例評估
應付賬款是企業因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而形成的債務。在資產負債表中;應付賬款壹般是比較大的流動負債,是評價企業短期償債能力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它與應付票據壹起成為企業主要的商業信用形式,是其重要的資金來源之壹。在審計實務中,註冊會計師對應付賬款的實質性測試可以通過以下審計程序完成。
1.獲取或準備壹份應付賬款清單。註冊會計師在對應付賬款余額進行實質性測試時,通常會詢問被審計單位或自行編制應付賬款明細賬,以確定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上的應付賬款金額與其明細賬是否壹致。
2.分析應付賬款的明細余額,並進行必要的重新分類。審計人員應結合以前年度審計,調查分析應付賬款明細余額是否存在負余額;本應在其他應付款、預付賬款等科目核算的科目是否應在應付賬款科目核算。如果有這樣的問題,應該重新分類。
3.應付賬款的確認。壹般情況下,如果是持續委托審計的企業,現有的審計程序完全執行,應付賬款可以用審計程序代替,或者主要依靠分析性復核。實地審核的工作日,應對回復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找出差異原因,進行調整。
4.找出尚未入賬的應付賬款。查找未入賬的應付賬款是應付賬款實質性測試程序的重要補充程序,其目的是防止企業低估應付賬款。註冊會計師在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未入賬的應付賬款時,還可以詢問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采購人員,查閱資金預算、工作通知、基建合同等。註冊會計師如發現有未按上述程序記錄的應付賬款,應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詳細記錄相關信息,然後根據其重要性決定是否建議被審計單位進行相應調整。
5.選擇未能確認信、期末余額變化較大、信替代測試不成功的明細賬戶。
6.檢查應付賬款是否已在會計報表和附註中適當披露。重點關註以下問題:(1)應付賬款期末余額的賬齡分布;(2)按負債金額由大到小列出主要債權人;(3)與應付賬款相關的訴訟糾紛及其潛在影響;(4)應付關聯企業賬款。
7.向企業管理部門索取資產負債表。這種指示雖然不能減輕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但可以有效提醒企業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的公允表達承擔主體責任,明確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和其他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