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能單純看公司名稱來判斷公司的屬性。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的經濟組織。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發起人不得少於二百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因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須是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壹般稱為“股份公司”。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它在組織和管理上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
1.註冊資本:也指註冊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2.組織結構由三部分組成:①股東會及其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②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公司的執行機構。③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股東的每壹股有壹票表決權。值得註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或者65,438+0/2以上通過。在中國的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投資者根本不關心企業的具體經營情況,更不用說自己掏錢參加股東大會,這就為大股東操縱投票創造了條件;另壹個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股份,無需他人同意;第三,董事會和經理:這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同時,董事應對董事會的決議負責。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還需要聘請獨立外部董事。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是所有資本均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為限,不對其全部私有財產負責。主要設立方式有: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由發起人認購,不允許公開募集。②招聘與編制。即發起人只認購部分股份,其余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是不同的。有些國家規定,公司只有在全部股份得到完全認可的情況下才能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繳全部股份為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不得認購全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