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
(1)降低投資風險。在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中,投資者通過有限責任準則確定經營風險,可以避免因其出資失敗而破產。也就是說,這樣經營的企業對其債權人有壹定的保護作用,同時可以使唯壹投資者運用有限責任準則,最大限度地規避經營風險,實現經濟權力最大化。
(2)增強公司競爭力。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理念和機制上越來越靈活和便捷,比如取消了股東會和董事會的繁瑣程序。可以使股東直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經營,靈活敏捷地制定相應的決議方案。因此,有助於提高工作動力,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3)保守企業秘密。對於企業來說,總有壹些商業秘密需要保護。而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標準可以使企業的商業秘密很少暴露於外界,股東可以有效地采取措施保護這些發明、專有技術甚至重大經營策略,對企業的發展大有裨益。
2.缺點
主要用於:
(1)不利於公司發展。由於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獨特性,公司的籌資能力會受到限制。而且由於壹人公司的組織往往並不完善,公眾可能對這類公司缺乏信任。所以不利於公司的發展壯大。
(2)缺乏制衡。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獨特性使得傳統的公司治理結構難以發揮作用。傳統的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是壹種制衡制度,其重點是調整股權與所有權、股東與董事之間的關系。但是,在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的單壹化,這壹準則很難取得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