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由1以上50 * *以下的股東設立,即股東人數受最高額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由二個以上發起人出資設立,但發起人不得超過二百人,且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註冊資本必須達到最低法定資本3萬元,最低壹人有限責任公司65438+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法律、行政法規對法定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股權表現形式、設立方式、股東人數限制、股東人數不同、組織設置規範化程度不同等方面存在差異,進而在公司組織架構權限、註冊資本、股權轉讓等方面存在各種差異,差異很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 *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衍生問題:
公司的股東有哪些?
股東決定公司登記包括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壹人股份有限公司,但草案只批準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壹個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