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註冊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程序如下:
(1)公司股東會做出解散決議;
(二)成立清算組;
(3)領取表格,成立清算組備案;
(四)發布清算公告。
(五)編制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七)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八)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九)編制清算報告、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並提交股東確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多少?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65438+萬元、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首次出資比例和足額出資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首先要求的是實收資本,即要求實收資本達到最低資本限額,即不低於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為實繳資本。
1.既然公司的設立是資本的組合,只有有了資本才能形成組合,才能形成作為法人的公司,所以公司的資本應該是真實的,是公司股東實際繳納的;
2.由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股東不對債權人負責,而是以公司資產對公司債務負責。這種責任形式應該要求公司的資產是實際資產,即公司股東實際出資的資產,而不是想象中的數額;
3.既然公司要以實際資產作為擔保來樹立信譽,就應該有實繳出資。
正是由於以上三個原因,法律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是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的實收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