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眼:有很多,最臭名昭著的是Puton Forex。
去年7月31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PTFX普通外匯”壹案。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劉鐵等17名被告人五年九個月至二年緩刑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萬元至2萬元不等。
3月4日,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了“PTFX普頓外匯”特大網絡傳銷案起訴書。起訴書詳細披露了每名被告加入MLM組織的時間、涉案金額和下線人數。
起訴書中提到,2016 11年,被告人、董某佳、李某某、葉某某、張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 * *商議推廣未經國家批準的PTFX外匯投資交易平臺(以下簡稱PTFX平臺)。PTFX平臺以提供外匯交易為由,要求參與者通過會員推薦註冊,繳納100美元至1000美元不等的“交易保證金”才有交易資格,並以開發者數量為主要返利依據,誘導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騙取財物。
從2016 11開始,劉鐵註冊成為PTFX平臺的初始會員,通過發微信朋友圈、舉辦招商會、成立工作室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截至案發,劉鐵共有65438+20053名初級會員為平臺PIB2會員,收到平臺轉出資金250386654,38+08.24元。
2016 11徐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成立工作室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初級會員。至案發時,徐已發展29個級別287554名初級會員,均為該平臺PIB2會員,從該平臺收取53798576.3元。
2016至12,周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成立工作室、參加招商會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至案發時,周已發展32級初級會員706151名,均為該平臺PIB2會員,從該平臺收取143417893.75元。
2016至12,陳某佳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同時,被告人陳某佳成立公司培訓PTFX平臺會員。至案發時,陳某佳已發展14級初級會員49882人,為平臺PIB2會員,收取平臺轉出資金32690471.98元。
2017至1期間,蘭某某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送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至案發時,蘭某某已發展21級108415人,為該平臺PIB2級會員,從該平臺領取資金9016190.84元。
2017至1期間,王某佳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成立工作室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同時協助周管理PTFX平臺所得收入。至案發時,王某佳已發展初級會員31人,439120人,均為平臺MIB級會員,從平臺收取51,889,70.56元。
2017至1,周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在工作室講課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初級會員。至案發時,周已發展30個級別初級會員437665人,均為平臺MIB級會員,從平臺收取17862270.77元。
2017至1期間,周某某、肖某某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在工作室講課、參加招商會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肖某某負責管理從PTFX平臺獲得的收益。同時,周某某加入浙江公司參與組織PTFX平臺會員培訓等事宜。
至案發時,周已發展28級初級會員306209人,為平臺MIB級會員;肖某某已發展27級初級會員306175人,為平臺PIB會員。二、被告收受平臺轉出資金人民幣36190274.34元。
2017至1期間,王某乙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參加招商會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至案發時,王某乙已發展16級31119人,為該平臺PIB2級會員。經三明華興稅務師事務所專項審計,被告人王某乙收受平臺* * *轉出資金共計14846714.4元。
2065438+2007年2月以來,邱某某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至案發時,邱某某已發展20級初級會員87263人,均為該平臺PIB2會員,從該平臺收取36029277.24元。
2065438+2007年2月以來,姜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成立工作室等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至案發時,姜已發展14級初級會員36437人,為平臺PIB會員,收取平臺轉出資金9312146.45元。
2017年3月起,高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宣傳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同時,協助李聯系網絡刪除人石某某(另案處理)刪除網上關於PTFX的負面新聞,獲得好處費654.38+萬元。至案發時,高某已發展初級會員13人,13697人,均為該平臺PIB2會員,從該平臺獲得資金9254042.87元。
2017年4月起,曹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通過發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同時,協助被告人陳某佳管理南京公司。至案發時,曹已發展初級會員12名,16647名,均為平臺MIB級會員,從平臺領取資金4011564.37元。
2017年4月起,陳某B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通過發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推廣PTFX平臺,發展下屬會員。案發時,陳某B發展17初級會員62374人,為平臺PIB會員,收到平臺轉出資金19627916.59元。
2017年4月起,潘某某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對PTFX平臺進行宣傳,發展下屬會員。後與下屬成員楊某某、朱某某、董某乙、畢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發展成員,利益共享。至案發時,潘以60031發展19初級會員,均為該平臺PIB2會員,並從該平臺收取20770187.04元。
2065438年7月至2007年7月,徐某佳註冊成為PTFX平臺會員後,對PTFX平臺進行宣傳,發展下屬會員。同時加入浙江公司參與組織PTFX平臺會員培訓、等級晉升考核等事宜。離職後在杭州成立公司,繼續PTFX平臺會員培訓和等級晉升考核。至案發時,徐某佳已發展3個級別的初級會員43名,均為平臺I級會員,收取平臺轉出資金14309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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