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竊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的,由公安機關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罰。
挪用公司財產的員工需要以下證據:
1,相關合同及書證。挪用公司資金的員工可能會偽造文件,因此需要保留相關合同和文件,才能核實挪用情況。這些文件應該包括公司的勞動合同、報銷單據、賬單記錄、銀行流水等。
2.相關電子證據。現在很多公司的業務都需要通過網絡或者電子設備來完成,所以挪用公司資金的員工也可能借助這些電子設備進行操作。因此,在核實員工挪用公司資金時,關鍵電子證據顯得尤為重要。比如郵件、備忘錄信息、通話記錄、短信記錄等。;
3、證人證言和錄音證據。如果發現員工挪用公司資金,企業可以找到嫌疑人的同事或其他相關人員,獲取他們的證言,證明嫌疑人的行為。此外,在收集證人證言時,可以采用錄音核實的方式對證言進行錄音,便於後續審查和審查;
4.視頻監控和監視證據。壹些企業會在辦公室、倉庫等區域安裝攝像頭等視頻監控設備,監控員工的行為。這些視頻監控數據也可以作為證據,協助核實員工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此外,在壹些敏感區域,如財務部和壹些機房,可以采用監控設備等物理措施,防止員工挪用公司資金;
5.律師等專業機構的意見和證據。律師等專業機構可以協助企業調查員工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在調查過程中對證據進行認真篩選和鑒別,從法律角度出具專業意見,為企業提供法律支持。
綜上,在公安機關追究員工法律責任的同時,公司仍然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就員工挪用公司財產所需要的證據而言,除了相關合同、文件等傳統證據外,企業還需要掌握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監控證據、律師等專業機構的意見證據,從而實現核查的全方位、全方位覆蓋,確保挪用核查的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