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該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已經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1.因此,總股東應該已經過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壹般設計1元1股。公司發行前,股東總數必須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才能申請上市。2.需要考慮原始股東想要出售的股份數量來決定股票發行。如果原股東長期看公司,發行的股份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過多會影響原股東的控股權。3.確定股票發行量要看市場實際情況。比如,當市場行情爆發,股價收益高時,可以多發行溢價,反之,可以少發行或者只發行。
上市公司總股本不低於多少,公司上市必須配合的中介機構是律師、註冊會計師、券商。股本5000萬的公司按上市比例收取,律師費20萬左右,註冊會計師費500-654.38+0萬,券商代理費200萬左右。公司上市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從聘請律師開始整理相關法律文件,開始上市工作,至少需要1年,包括註冊會計師的各種審計工作,律師的法律工作,券商介入上市前的輔導和推薦,上市工作的完成。創業板與主板上市條件對比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頒布《首次公開發行及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並於5月1日正式實施。在創業板上,主要區別如下:運作時間、財務要求、資金要求、業務操作、公司管理。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主板和中小板要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
常見問題:簡而言之,公司上市的股東總數需要根據公司凈資產來確定,股票流通需要考慮原股東想要出售的股份數量和市場實際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