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舉報公司違規加班?
1.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去勞動部門或者撥打12333。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壹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壹)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二、加班費怎麽算?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節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為勞動者安排補休,不支付加班工資。不給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壹定是勞動者工資總額。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目前大部分人可能對加班不太了解,但是渴望自己的壹些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比如加班,需要先尊重勞動者的意願,再安排加班,同時需要支付加班費。如果安排不了加班費,也需要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