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後不能恢復。公司按正常流程註銷後,從法律上來說,已經不存在,不能恢復。如果要恢復公司,可以按照公司註銷前的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址重新申請註冊新的公司。當然,公司註銷可以是主動的,比如牌照到期,也可以是被動的。比如公司註銷或者被撤銷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和註銷。非正常工商戶註銷後,只能申請正常註銷,非公司化監控只能全程後解決。至於公司是否有其他股東會影響其後期的工商註冊,只能通過具體的申報流程來了解,目前沒有明確的項目界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衍生問題:
如何註銷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1.先在國稅拿表格:填好、簽字、蓋章、繳清發票、繳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登記證,給妳壹張國稅登記註銷通知書。2.拿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從地稅拿表格,交了稅之後,它會收回地稅的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地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3.拿著兩張通知書去開戶銀行註銷銀行賬戶。4.法人持上述國稅、地稅、銀行銷戶證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5.選擇當地主流報紙,發布註銷公告(45天後註銷公司);6、登報後45天,法人再次向工商局申請註銷;7.法人在質監局註銷代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