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權人
如果公司向銀行貸款,銀行也是債權人;
如果公司向其他公司借錢,其他公司就是債權人;
如果公司拖欠,員工就是債權人;
如果壹個公司欠其他公司的錢,比如項目資金,欠款的公司也是債權人。
債權人和股東的區別是什麽?
1.股東有所有權,債權人有債權。
2.壹般股東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債權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3.妳可以通過擁有公司的股份參與公司的決策。擁有債權與決策權無關。
4.股權沒有時間限制。債權壹般只有兩年的訴訟時效,到期後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5.股東可以享受分紅。債權人最多只有利息。
債權的內容
債權人在公司合並中享有的權利包括知情權、反對權,即要求償還或擔保的權利,以及要求權利損害救濟的權利。
在公司合並過程中,即債務人發生變化時,債權人有知情權。合並各方的公司都有義務將合並的事實告知債權人,並有權提出異議,這是各國立法所規定的。比如,根據日本商法,公司應當在股東會決定合並後的法定期限內進行公告,告知債權人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對合並提出異議。根據法國公司法,公司的合並方案由合並各方的公司在總公司所在省的法定公告報紙上公告。我國《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實踐中,在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追究股東責任時,還應註意以下問題:
1.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只是在個別情況下否認法人人格,直接追究股東責任,而不是從根本上否認法人人格。除個別案例外,公司仍應被認定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情況下,並不是公司的所有股東都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應該只追究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東(主要是控股股東)的法律責任。
3.股東對債權人的直接責任並不排除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也不意味著公司責任完全轉化為股東責任。股東的連帶責任應當是補充連帶責任,即先用公司財產清償債務,只有在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股東才能承擔責任。
4.為了充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濫用公司人格的股東不應享有對其控制的公司的債權的抵銷權。在公司破產清算中,股東不應享有別除權和優先權。
以上是公司債權人與公司股東的區別,為大家說明債權人能否參與公司管理。債權人沒有資格參與公司管理,因為公司還不是債權人,只有當公司法定代表人真的是債權人時,才能參與。那意味著公司作為法人不能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