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討債方式
1,以及解決方案
協商解決是指債權債務雙方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協商或邀請第三方調解解決爭議。債權到期或者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債務但有償還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債務的履行期限、方式和數額與債務人對等進行協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簽訂償還協議。
如果債權有抵押擔保或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債權人可以與抵押人或保證人協商,或請第三方“牽線搭橋”,讓抵押人以足夠的抵押資產清償債務,或由保證人清償債務。協商解決債務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1、平等自願;2.遵守法律法規;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2.調解法
債權人不願傷害和諧,迅速解決債務糾紛的,可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根據司法部頒布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幹規定》,申請調解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有明確的被調整人基本信息,如公民、法人等。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是否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3.申請調解有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4.此糾紛屬於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範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簽訂後,債務人反悔或部分反悔。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對方履行調解協議。
3.仲裁法
根據中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是仲裁或審判和最終裁決的統壹制度。與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糾紛的快速解決。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其副本。申請書應當詳細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事實和理由。仲裁解決債務糾紛具有很強的保密性,當事人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此外,申請仲裁的費用壹般低於提起訴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