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質量擔保、專業責任擔保、信用擔保、住房擔保、風險投資擔保、高新技術研發擔保、經濟合同擔保;辦理各類工程擔保、投標擔保、履約擔保、支付擔保及其他法定擔保;涉外擔保和再保險業務;代理國內外擔保機構委托的檢驗、擔保、追償等相關事宜;質量信用評估、質量認證、技術保險、項目管理和投資管理。
長安擔保公司依托自身實力、信用和完善的產品服務,針對不同社會經濟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的風險管理需求,提供專業的服務和解決方案,發揮信用支持和增信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長安擔保公司的特點是工程擔保和質量擔保。公司自成立以來,先後與北京市建委、上海市建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建委、內蒙古建設廳、深圳市建設局、山東省乳山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或開展相關合作,實施了建立中國工程擔保制度試點工作。
長安擔保公司自成立以來,壹直致力於在國內建立和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先後承保了總投資近1000億元的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包括國家大劇院、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新首都博物館、新北京天文館、數字北京大廈、中央電視臺新址等)的擔保業務。),以及華遠房地產有限公司、珠海法華實業有限公司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壹批大型民用住宅建設項目..壹方面保證了這些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等項目目標的整體完成,另壹方面也為防控人為風險起到了良好的保駕護航作用。從目前已經完成的單項工程來看,履約率、工程優質率、到期完工率都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由於長安擔保公司重視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利用建設系統在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和防範方面的經驗優勢,成功規避和控制了各類潛在風險。至今未發生任何損失,創造了國際工程擔保行業的新紀錄,受到各方好評。
長安擔保公司運用在風險防範、分散和控制的實踐中積累的大量經驗,形成了壹套適合自身特點的項目風險管理體系。同時,聚集和培養了壹批專業的法律、工程建設和風險管理人才,具有從理論到實踐的項目風險管理專業研究能力和操作能力。長安擔保公司的專業水平和業績得到了建設部和許多地方政府部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贊揚。2004年6月30日,建設部文件建設函[2004]133號特別指出,“長安擔保公司承擔了多項國家重點工程或投資近1000億元的示範工程的招標、履約、維修、質量等擔保工作。至今未支付任何賠償金,工程質量優良率、到期完工率、合同履約率達到100。六年的實踐證明,工程擔保與工程責任保險壹樣,在規避和化解工程風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