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16年10月16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2014至2019年度報告和2019年度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根據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實際凈利潤為負值,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為6495萬元。2019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歸母凈利潤為負,2019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證監會稱,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間,新海宜在合並報表層面虛增銷售收入* * * 37,465,438+00萬元,虛增銷售成本* * 32,654,38+0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2016至2019,公司財務指標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遭受重大違法強制退市。2021 7月之前,ST新海被立案調查。
據披露,ST新海股票於65438+10月17日停牌壹天。自復牌之日(65438+10月18)起,深交所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ST新海”變更為“*ST新海”。
四年虛增收入超過37億元。
資料顯示,ST新海原名新海宜,是資本市場的元老,早在2006年就登陸深交所。
上市之初,其主營業務是通信業務。上市後,其業務不斷“跨界”,產業領域包括新能源汽車、鋰電池、LED芯片、量子通信、光通信、軟件等。
其中,ST新海的“專網通訊”業務可以追溯到2065438+2004年3月。當時,時任新海宜董事長的與隋、鄭立彬、吳、聶寶龍、和胡成立新海宜信息和新海宜電子,發展專網通信業務。
經查,在專網通信業務發展中,上下遊、產品確定、合同簽訂、資金支付、虛假實物流通等均由穗田麗掌控,相關業務構成虛假銷售循環。雖然新海宜與新海宜電子簽訂了相應的購銷合同,但不清楚合同中所列產品是否有真實用途。實際上,他們只是通過為專網通信業務提供融資獲得固定收益,其銷售硬件產品的主營業務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稱,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間,新海宜在合並報表層面虛增銷售收入* * * 37,465,438+00萬元,虛增銷售成本* * 32,654,38+0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除上述違法行為外,ST新海還被發現存在會計差錯、會計差錯、審計調整差錯、預計負債確認不完整等問題,導致2019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許多高級管理人員都參與其中。
在穗編織的“專網通訊”騙局中,ST新海多名高管也成為同謀。
據調查,作為新海宜時任董事長兼總裁,在明知隋控制專網通信業務並知曉專網通信業務模式的情況下,決定引入專網通信業務。自2015年末起,對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諸多異常跡象未采取措施,主觀上對隋、胡實際控制和管理新海宜電子采取放任態度。
證監會認為張亦斌違法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400萬元,證券市場禁入10年。
ST新海多名高管也參與了“私網通”騙局。經查,時任新海宜財務總監的戴偉長期分管財務工作,主要負責新海宜總部專網通信業務的審批、付款、催款等工作,對新海宜專網通信業務發展過程中的異常予以關註。
當時新海宜董事會秘書、新海宜電子董事徐磊知道新海宜總部的專網通信業務是純貿易業務,收取固定利息,而且新海宜電子的專網通信業務大部分也是貿易業務。
時任新海宜董事、新海宜電子董事的葉劍標,在2014至2016期間負責新海宜電子專網通信產品的研發工作。時任新海宜主管或生產副總的張曉剛負責生產,了解到新海宜總部開展的專網通訊業務沒有采購原材料和實際生產過程。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對時任公司財務總監、董秘及多名董事開出了60萬元、50萬元、1.5萬元不等的“罰單”。
涉事公司已“退休”
與ST新海類似,*ST樂凱、ST宏達、*ST澤達、何忠據點、ST中利、郭蕊科技等數十家a股公司均卷入“專網通訊”騙局。
其中,瑞思康達、江蘇舜天、ST中利等。於2022年6月5438+065438+10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ST樂凱、ST宏達於2022年2月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其中,*ST樂凱被認定為五年虛增營收51.225億元。由於公司2016至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7至2020年凈利潤為負值,*ST樂凱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多家上市公司也對“專網通信業務”計提了減值準備。例如,康龍達表示,其專網通信業務相關的商譽、存貨、應收賬款已全額計提折舊。再比如Rescanda,其“專網通訊服務”從2021開始全面停止。
此外,受“專網通訊”騙局影響,華訊方舟(現已從華訊退休)於2022年6月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