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證券公司是從事證券交易的公司。我們通常所說的證券公司主要是指證券經營公司,從業務上可以分為證券經紀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自營商。而國內大部分證券公司的經營範圍統稱為全牌照公司,本文講的是全牌照證券經營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在股票市場上市的公司,境內公司是指在北京(北交所)、上海(上交所)、深圳(深交所)之壹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的類型有幾千萬種,只要符合上市標準就可以上市。
其次,證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是什麽關系,主要是業務合作?上市公司要上市,必須有保薦券商推薦(全牌照的證券公司都有保薦資格)。保薦券商要在上市前對公司進行輔導,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輔導期壹般在壹年左右,有的會更長。這就是服務合作的關系。公司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委托主辦券商為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全過程提供服務。當然,這期間也可以換證券公司,兩者是業務合作。另外,公司上市後,證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資金在股票市場購買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即成為這家上市公司的股東。
最後,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是同壹類型的公司,有各自的業務。只有當壹家公司即將上市時,才需要證券公司的配合來完成上市的全過程。上市後,證券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這是壹種股東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