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是指從事證券交易的公司或證券公司。國內有中信、申銀萬國、齊魯、銀河、華泰、國鑫、廣發。實際上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
目前,我國符合* * *要求的證券公司共有106家,其中2014年進入AA級證券公司行列的有20家。獲得AA級證券的20家券商包括:京高華、華西證券、東方證券、申銀萬國、廣發證券、西南證券、郭進證券、興業證券、CDB證券、銀河證券、國泰君安。
這些公司中有許多是第壹次登上AA評級名單。值得註意的是,沒有壹家券商被評為最高級AAA,也沒有壹家券商被評為D或E級公司。
據悉,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五類,級別為11。
A、B、C三類中的各級公司均為正常運營公司,其類別和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在行業中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依法采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證券本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是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結合,權利體現在證券上,即權利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中以證券形式出現的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標誌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的證券權利表彰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具體的權利是在特殊的紙張上用文字或圖形表示的。
因此,有價證券也被稱為“書證”、“書證”。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電子技術和信息網絡的發展,現代社會出現了“無紙化”的證券。證券投資者幾乎不再擁有任何實物券形式的證券,其持有的證券數量或證券權利相應地記錄在投資者的賬戶中。從“紙質證券”到“無紙化證券”的發展過程,揭示了現代證券觀念與傳統證券觀念的巨大差異。
作為表彰某些民事權利的書面文件,證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證券是產權憑證。
有價證券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加關註對財富的最終支配和控制,證券這種新的財產形式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是指持有人對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這種控制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間接控制。
例如,如果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他/她將根據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比例,對公司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他/她不能主張對特定公司財產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重大決策權和按比例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證券是借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發展的資本積累的產物,證券權利表現出物權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