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經濟金融社會,我們身邊有很多人直接或間接從事金融工作,證券就是其中之壹。以下是我給大家帶來的關於證券公司主營業務的知識。歡迎閱讀。
什麽是證券公司?
說到證券公司的主營業務,首先要明白什麽是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是證券市場的主要中介機構,在證券市場運行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壹方面,證券公司是證券市場投融資服務的提供者,為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中介服務,如證券經紀、投資咨詢、保薦和承銷等。另壹方面,證券公司本身也是證券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
證券公司主營業務
證券公司有八大業務,主要包括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與證券交易和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咨詢業務、證券承銷和保薦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公司中介介紹(IB)業務和直接投資業務。為了幫助朋友們了解這些業務,下面給大家簡單介紹壹下:
1,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托,代為買賣證券的業務。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壹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目前,中國公開發行和上市的股票、公司債券、認股權證等證券均以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主要是通過證券交易所代客戶買賣證券。
2.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顧問為證券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服務的活動。直接或間接付費的咨詢服務。
3.與證券交易和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咨詢業務。
財務咨詢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和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和策劃業務。具體包括:
(1)為企業申請證券發行上市提供重組、資產重組、預輔導等咨詢服務;
(二)為上市公司重大投資、並購及關聯交易提供咨詢服務;
(三)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及相關資產重組、債務重組提供咨詢服務;
(4)為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設計高管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
(5)為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資本運作提供融資策劃、方案設計、路演推廣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六)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資產重組及相關股權重組中的債權人和債務人提供咨詢服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業務形式。
4.證券承銷、承銷和代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與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證券承銷業務可以代銷或者包銷。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在承銷期結束時,按照約定買入發行人的全部證券或者自行買入賣出後剩余的全部證券的承銷方式。前者是全額包銷,後者是余額包銷。
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銷售證券,並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返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我國《證券法》也規定了承銷團的承銷方式。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商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5.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身利益為目的,買賣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政府債券、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央行票據、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公司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並在境內金融機構櫃臺交易的證券的行為。
6.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與投資者簽訂的資產管理合同,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和限制,為投資者提供證券等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以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的行為。
7.保證金交易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購買證券或者發行證券供客戶賣出證券的業務。融資融券產生的證券交易稱為保證金交易。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分為兩種:保證金交易和融資融券交易。客戶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的稱為融資融券,客戶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的稱為融資融券。
8.證券公司中介介紹(IB)業務
IB(介紹經紀人)是指機構或個人接受傭金商的委托,向傭金商介紹客戶並收取壹定傭金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中介介紹(IB)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傭金商的委托,向傭金商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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