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局《關於中國建設銀行改制分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殷鑒投資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請示》(建總評[2004]125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答復如下:
1.同意妳行分立重組,設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英文名稱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9423025萬元,營業地址為北京市金融街25號。
二。同意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中國殷鑒投資有限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資格
三。批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如下: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壹)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十二)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4.核準張恩照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常擔任副董事長、行長、謝杜陽擔任監事長、劉淑蘭、、羅哲夫、擔任副行長的任職資格;其他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應按規定程序另行核準。
動詞 (verb的縮寫)同意妳行分行名稱中的總行名稱與總行名稱統壹變更,變更後的名稱簡稱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或“中國建設銀行+XX分行”,無需另行審批。妳行分支機構的更名和金融許可證換發可在總行更名後壹年內完成。
不及物動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經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將提交我委審批。
七、妳行應持此條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許可證》,並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妳行改制後的相關變化由妳行統壹公告,各分行無需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