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展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並提出建議;
2.對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投融資方案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3.對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資本運營和資產管理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4.對影響公司發展的其他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5.檢查上述事項的落實情況;
6.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二)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2.監督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
3.負責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之間的溝通;
4.審閱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
5.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查重大關聯交易;
6.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制定薪酬政策和計劃。薪酬政策和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於績效評價標準、程序和主要評價體系、主要獎懲方案和制度;
2.審查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年度業績考核;
3.監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實施;
4.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1.投資者關系部負責與證券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投資者關系,協調與聯通紅籌公司的信息披露。
2.財務部負責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會計核算、稅務等事務。
3.綜合部負責日常行政、法律、物業管理和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