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的發展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壹階段(1949 -1978):
1949 165438+10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在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領導下,在空軍指導下,成立民航局。10月9日,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165438+劉靜怡、中央航空公司總經理陳卓林率員工在港光榮起義,率領12飛機返回京津,為新中國的民航建設提供了壹定的物質技術力量。1950新中國民航成立時,小型飛機只有30多架,年客運量只有10000人,運輸總周轉量只有157萬噸公裏。
1958 2月27日,國務院通知,從即日起,中國民用航空局劃歸交通部領導。1958 3月19日,國務院通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95次會議批準國務院將中國民用航空局改為交通部直屬局。
1960 165438+10月17、經國務院市政機構編制委員會原則討論,決定將中國民用航空局更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總局。它是管理全國民航的綜合總局,隸屬壹級,負責管理運輸航空和專業航空,並直接領導地區民航局的工作。
1962年4月13日,NPC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三次會議決定將中國民航總局更名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1962 4月15日,中央決定將民航總局由交通部改為國務院直屬局,其業務工作、黨政工作、幹部人事工作等。由空軍直接管理。這壹時期,由於民航領導體制的幾次變動,航空運輸的發展受政治和經濟的影響很大。1978年,航空旅客人數只有231萬人,運輸總周轉量3億公裏。
第二階段(1978 -1987):
10月9日,鄧小平同誌指示要從經濟的角度管理民航。1980 2月14日,鄧小平同誌指出:“民航必須企業化”。同年3月5日,中國政府決定將民航從軍隊編制中分離出來,將中國民用航空局由隸屬空軍改為直屬國務院,實行企業化管理。這壹時期,中國民用航空局是主管民航事務的政府部門,是以“中國民用航空(CAAC)”的名義直接從事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業務的國家企業。有北京、上海、廣州、成都、蘭州(後遷至Xi)和沈陽六個地區行政機構。1980年,整個民航只有140運輸機,而且大部分是50年代或40年代制造的蘇式伊爾-14和李-2飛機,載客只有二四十人,只有17中大型飛機載客100人。只有79個機場。1980年,中國民航年客運量僅為343萬人次;全年運輸總周轉量為4.29億噸公裏,在世界民航中排名第35位,僅次於新加坡、印度、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
第三階段(1987 -2002):
1987,中國政府決定對民航業進行改革,其特點是航空公司和機場分離。主要內容是將原北京、上海、廣州、Xi、成都、沈陽6個地區民航局的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相關業務、資產、人員分離出來,組建6家國家骨幹航空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平等競爭。這6個國家的骨幹航空公司分別是: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中國西南航空公司、中國西北航空公司和中國北方航空公司。此外,主營通用航空業務,兼營航空運輸業務的中國通用航空公司也於7月成立,1989。
在組建骨幹航空公司的同時,在原有北京管理局、上海管理局、廣州管理局、成都管理局、Xi安管理局、沈陽管理局所在機場的基礎上,組建民航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東北6個地區管理局,以及北京首都機場、上海虹橋機場、廣州白雲機場、成都雙流機場、Xi西安西關機場(現遷至Xi西安鹹陽機場)、沈陽桃仙機場。六大地區管理局既是管理地區民航事務的政府部門和企業,也領導和管理民航省(區、市)局和機場。
航空運輸服務保障體系也按照專業化分工的要求進行了改革。1990,在原各級民航油料供應部門的基礎上成立中國航空油料總公司,專門從事航空油料供應保障業務。該公司通過其在各個機場的分公司向航空公司提供油料供應。這種性質的單位包括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從事航空器材(飛機、發動機等)的進出口業務。);計算機信息中心從事全國計算機預訂和銷售系統的管理和開發;為航空公司提供航空運輸國際結算服務的航空結算中心;以及飛機維修公司、航空食品公司等。
1993 4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更名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直屬國務院。12年2月20日,民航總局組織規格由副部級改為正部級。
20年來,中國民航運輸總周轉量、客運量和貨運量分別平均增長18%、16%和1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兩倍多。2002年民航業運輸總周轉量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