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勘探階段(1988至1993)
中國期貨市場的初步探索階段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1988年3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積極發展各類批發市場貿易,探索期貨交易”,確定了我國發展期貨市場研究的課題。同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體改委、商務部等部門根據中央領導的指示,組織力量開始了對期貨市場的研究,並成立了期貨市場研究小組,系統地研究了國外期貨市場的歷史和現狀,組織人員進行考察,積累了大量的期貨市場理論知識,為我國建立期貨市場做了初步的理論準備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1990 10,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準正式成立,標誌著中國商品期貨市場的誕生。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入期貨交易機制。1992年9月,全國首家期貨經紀公司廣東萬通期貨經紀公司成立。到1993,由於認識的偏差和利益的驅動,在沒有統壹管理的情況下,全國各地各部門都建立了期貨交易所。到1993下半年,全國期貨交易所超過50家,期貨經紀機構近千家。
我國期貨市場的盲目無序發展,為期貨市場的後續發展埋下了隱患:壹方面,重復建設造成期貨交易所過多,上市品種重復設置,導致交易分散,期貨市場難以發現價格;另壹方面,過度投機、操縱市場、交易欺詐等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惡性事件頻發,屢屢引發系統性風險。針對這種情況,從1993開始,政府相關部門對期貨市場進行了全面整頓。
2、整改階段(1993至1999)
針對期貨市場的盲目發展,6月1993 11,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提出了“從規範入手,加強立法,凡事都要試驗,嚴格把關”的原則,由此開始了第壹輪整頓。此次整改,僅保留了清理前存在的50余家交易所中的15家作為試點,並按要求進行了會員制改革。1998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壹步整頓和規範期貨市場的通知》,開始了第二輪整頓。1999年,我國期貨交易所再次精簡,合並為三家,分別是鄭商所、大商所和方上交易所,期貨品種也由35個減少到12個。同時,期貨機構也進行了清理整頓。1995年末,330家期貨經紀公司通過重新審核,獲得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市場混亂局面得到明顯改善。1999提高了期貨經紀公司的準入門檻,最低註冊資本要求不得低於3000萬元。
此後,為了規範期貨市場,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頒布了壹系列法律法規。1999年6月,國務院頒布《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相應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相繼頒布實施,期貨市場監管不斷加強。2000年6月5日至2000年2月,中期協正式成立,這標誌著中國期貨業自律組織的誕生,將壹種新的自律機制引入了中國期貨業的監管體系。至此,規範發展已成為中國期貨市場的主題。
3.標準化發展階段(2000年至今)
進入21世紀,中國期貨市場正式進入穩定快速規範發展階段。在這壹階段,期貨市場的規範程度逐步提高,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新的期貨品種陸續推出,期貨交易量達到恢復性增長後的新高,期貨市場服務行業和國民經濟的經驗逐步積累。
同時,我國期貨市場逐步法制化、規範化,期貨市場法律法規框架和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已經建立,監管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由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督管理、期貨業協會自律管理和期貨交易所自律管理組成的三級監管體系,對形成和維護良好的期貨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壹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鞏固了我國期貨市場的制度基礎,為期貨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5月,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成立,2015年4月更名為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作為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存管機構,在有效降低保證金挪用風險、保障期貨交易資金安全、維護期貨投資者利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9月,CICC在上海成立,2010年4月,推出滬深300指數期貨。CICC的建立和股指期貨的推出,對於豐富金融產品、完善資本市場體系、開辟更多投資渠道、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這也標誌著我國期貨市場進入了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共同發展的新時代。
經過20多年的探索和發展,我國期貨市場從無序走向成熟,逐步進入健康穩定發展、經濟功能日益明顯的良性軌道。市場交易量快速增長,交易規模日益擴大。根據中國市場數據統計,中國期貨市場成交額從1993年的552199萬元增長到2014年的29198659萬元,增長了527.77倍;期貨交易量從1993的8906900手增加到2014的2505818700手,增加了280.33倍。與此同時,中國期貨市場的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逐步成長為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貨交易市場和最大的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在螺紋鋼、白銀、銅、黃金、動力煤、股指期貨和眾多農產品上保持較高的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