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則參與期貨相關行業和技術標準的制定。
二、服務會員,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向中國證監會和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業務活動中的問題、建議和要求。
三、開展行業信用評級和信用體系建設,表彰和獎勵在行業內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
四、監督檢查會員的執業行為,受理會員的舉報和投訴並進行調查。
會員違反章程和自律規則的,給予紀律處分;向中國證監會反映和報告會員的執業狀況,為期貨監管自律組織提供意見和建議。
5.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從業人員與客戶之間的期貨業務糾紛。
6.收集整理期貨信息,編輯出版期貨業務方面的書籍、報刊;開展會員之間的業務交流,組織期貨研究,推動業務創新,為會員創造更大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
七、組織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註冊和自律管理。
八、對期貨從業人員開展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和專業水平。
九、負責行業信息安全工作的自律組織和協調,提高行業信息安全和信息化水平。
十、廣泛開展期貨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教育,營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XI。開展期貨行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股東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