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業科技的發展有利於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有利於發展現有農業生產機械化和自動化管理;有利於增加農業新品種;有利於農產品產量的增加;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生活質量;有利於農村環境的改善。壹是強化農業科研項目的功能定位。目前國家和省(市)農業科研項目的定位主要是根據產業分工,或根據近期農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科技攻關計劃。這種定位壹般以經濟功能為主,其他農業功能或多或少涉及。建議各級更加重視農業發展的功能定位,優化科研項目的頂層設計。
2.二是建立國家農業科技指導協調機構,根據全球農業科技發展趨勢和國家需求,確定和調整農業科技領域的發展路線圖,制定以功能實現為導向的科技創新目標,統籌各方面科研資源配置,避免分散研究和重復研究。該機構將制定農業科技創新的區域評估機制,以衡量農業的多功能發展。三是完善農業科技創新評價機制。目前,農業科研的評價和審核僅由項目單位組織實施,評價的參與範圍較窄。建議探索新的和平與研究項目評估檢查機制,包括經濟、生態和社會部門及專業人員,使具體研究工作有所指導並得到廣泛認可。
3.農業保障民生、促進農業科技創新的社會需求,需要從動植物種質資源培育技術、智能管理技術、安全生產過程控制技術三個方面同步推進;社會對農業功能的需求和新興經濟體的發展促使農業科技創新更加註重生物質能開發利用技術的拓展;社會對農業配合生態文明建設的需求,推動了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節能減排、低碳技術等領域農業科技創新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