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NDRC)網站65438+10月10消息,《NDRC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20265438+10月65438+2月27日第20次委務會審議通過。將第7項添加到過時類別“1”中。落後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和《18。其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中,以“虛擬貨幣“挖礦”為內容。
聚豐投資高級投資顧問陳玉成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過度浪費電力資源,不符合我國產業發展方向,也與碳中和目標背道而馳。消除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利於保障產業發展的電力需求,促進節能減排,鼓勵資本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防止個人“投機”的金融風險擴大。
中國大力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2021,11國家發改委、中宣部、中央網信辦等部門發布《關於規範虛擬貨幣開采活動的通知》,要求加強虛擬貨幣上下遊開采活動全產業鏈監管,不得新增虛擬貨幣開采項目,加快現有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全國多個省份采取措施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如內蒙古自治區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全面清理取締,全區關停49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對監測發現的186虛擬貨幣挖礦IP重點名單進行動態“清零”。
在北師大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看來,在全國範圍內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於有序推進科技進步、優化產業結構、穩定金融秩序、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監管政策的不斷加碼,比特幣“挖礦”的非法性質在司法實踐中得到進壹步明確。2019年2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雙方買賣“礦機”的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無效,基於無效買賣“礦機”的結算而形成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雙方因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的財物應予返還。
宋表示,對於存量虛擬貨幣的“挖礦”活動,應建立有序退出機制,勸礦工放棄“礦機”,徹底停止挖礦活動,加快轄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有序退出,確保退出過程中不激化矛盾,達到平穩過渡、安全退出的目的。
陳玉成建議,結合行業內豐富的大數據資源,建立虛擬貨幣“挖礦”攔截信息中心,從前期的入侵、中期的植入擴散到後期的重新連接,對“挖礦”進行全程監控,從而幫助執法部門形成深度聯動防禦,保護民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