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海外離岸公司實現回報投資
境內投資者可以利用境外離岸公司的結構,將貨幣資本或股權轉移到境外,然後作為直接投資再投資回經濟體,以滿足目的地政府對外資的優惠政策,加速資金回流,擴大收益。
2.國際貿易公司
在低稅地區建立公司最常見的用途是國際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可以獲得大幅減稅的機會。如果壹個公司想在壹個國家生產產品,然後銷售到另壹個國家,產生的利潤可以在離岸公司積累。
在有外匯管制的國家,設立離岸公司有利於國際收支平衡,有利於利用國際現金管理工具實現更好的資本運營效率。此外,設立離岸公司作為中間人的手續也相對簡單。
3.國際資本運作方便海外上市。
海外上市是離岸公司進行國際資本運作的壹個重要目的。由於離岸公司容易註冊,可以避開本國政府的審批程序,在開曼等離岸地逐漸形成了成熟的海外上市運作模式,聚集了律師、會計師、投行等完善的服務機構。
此外,由於國際風險投資家更熟悉有限合夥等合作模式,通過註冊地離岸公司的身份更容易達成此類協議,因此更便於國際融資;同時,在退出方面,利用離岸公司相對簡單的法律架構和離岸充足的投行資源,更有利於公司的交易。
4.中間控股公司
許多大公司希望在有適當條約的司法管轄區設立中介公司,並在投資國和被投資國之間沒有雙重征稅協議的國家進行投資。稅收負擔可以通過資本弱化和轉移定價來降低。
5.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在國外雇傭員工。這樣可以減少工資和差旅費,為用人單位節省稅收和社會保險繳費提供便利。
6.國際投資
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投資其子公司或合資公司、公開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公司以及合資項目。很多情況下,專項投資帶來的資本增值是不需要納稅的。此外,離岸公司可以避開國內對外投資的限制作為對外投資的跳板,離岸公司股東信息的保密增加了投資者的安全性。
7.離岸基金
設立離岸基金的目的主要是簡化設立程序,合理避免離岸地對境外利潤征稅,利用離岸地成熟的基金設立和服務功能,更合理地構建基金管理架構。
8.個人服務公司
專門從事工程、航空、金融、計算機、電影和娛樂的個人可以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而受益於大幅減稅。
9.個人財富管理
對於個人資產價值較高的人群,可以通過海外投資來達到分散資產風險的目的。壹方面,離岸公司和離岸信托可以保護受益人的隱私,另壹方面,它們可以作為投資者進入海外投資市場的便捷渠道。合理利用離岸結構可以獲得稅收減免和個人資產增值。
10.利用海外離岸公司實現合理免稅。
國際貿易中的定價轉移可以適當降低公司稅負或構成稅負的有效延遲;將離岸公司與離岸信托或私人基金會結合,可以大大降低遺產稅;在移民前規劃中合理利用離岸公司,可以有效降低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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