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的投資者。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不同的法律形式。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合法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當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不能稱為公司。
3.成立條件不同。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股東應當壹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不受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要求“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此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但是,個人獨資企業並沒有對出資形式作出強制性規定。
4、稅收征收規定不同。稅法規定,壹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務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自2000年6月5438+10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5.投資者有不同的責任。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情況下,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依法以其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此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會計要求高於個人獨資企業。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不需要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