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如下:
1.根據訂單和計劃成本編制采購資金計劃;
2.根據生產計劃和生產定額,編制工資成本計劃和制造成本計劃;3.根據歷史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編制月度費用計劃;
4、根據訂單的交貨日期和資金的回收情況,編制收入計劃;
5.根據應收賬款回收計劃,編制應收賬款回收計劃;6.根據上述計劃,分析當月現金流入流出,編制現金流量計劃;最後,制定壹個全面的資金籌集計劃和根據資金用途分配和使用資金的計劃。
1,利潤表預算
1)收入預算:收入需要根據目前已簽和潛在的合同或公司銷售部牽頭其他部門進行估算。成本可以通過壹定的利潤率推出來。收入和成本可以進行壹定程度的分解,比如具體的產品、服務、區域或者相應的負責部門。
2)主要稅種的計算:如果編制了稅收預算,可以通過公式計算;如果不準備稅的話,壹般估計。
3)費用預算:在壹個純財務預算中,費用預算尤其是管理費用壹般需要各部門的配合,銷售部門提供銷售費用的數據,財務部門也可以預估銷售費用的數據。其他部門提供自己的管理費用數據,由財務部門匯總,財務部門自行編制財務費用數據。
4)利潤表中的其他項目:財務部門會進行計算,壹般要按照與會計壹致的原則進行計算。利息支出需要考慮利率水平和現金流量表中借款數據的,所得稅以利潤總額*稅率為基礎。
2.現金流量表
1)經營活動的流入項目:根據收入數據和相應的支付率或支付周期進行估算,如1月的收入將在2月份收回。
2)經營活動流出項目:根據成本費用數據(采購、人工等)進行估算。)和壹定的繳費比例或者繳費周期,比如1月的工資是2月份發的。
3)投資項目支出: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支出或收購子公司等數據,標的公司目前壹般不出售上述項目,否則需要估計出售上述項目帶來的現金流入。
4)投融資項目:根據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預計產生的凈現金流量,安排投融資項目。如果有現金盈余,是否進行相應投資,如果有現金短缺,需要考慮融資的金額和渠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包括各類政府性基金項目收入和轉移性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包括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對應的各類項目支出和轉移支出。
第十五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應當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上繳國家的利潤收入,國有資本控股、參股公司取得的分紅收入,國有產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包括資本性支出、費用性支出、轉移性支出和向壹般公共預算轉移資金等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