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指擁有另壹家公司壹定比例以上,並能通過協議實際控制另壹家公司的公司。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壹個法律概念,是指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由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總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和經濟上並不獨立,隸屬於總公司的子公司。總公司管理其分支機構,有權對子公司的生產經營、資金配置和人事管理行使指揮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擴展數據:
子公司和分公司
以不同的方式設置。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並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要求。總公司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屬於設立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的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不同的控制方式。
母公司壹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過任免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其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員、業務和財產由總公司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母公司